香港註冊結婚全攻略:流程、注意事項一次搞懂
在香港註冊結婚該怎麼做?讓PRO360一步步教您香港結婚登記的必知資訊,包括:婚姻註冊條件、香港婚姻註冊流程、婚姻註冊處排期注意事項、結婚註冊費用、婚姻註冊處流程、海外註冊結婚流程,及其他香港結婚登記的常見問題,提供您最完整的懶人包,幫助您順利完成人生大事!

婚姻註冊條件
想在香港註冊結婚的男女,不論任何國籍、宗教,只要雙方皆*年滿16歲(以西曆計算),即可在香港註冊結婚,而無論您打算在香港何處舉行婚禮,均須事先向本地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且須由其中一方或雙方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或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通知書。
*若有一方已年滿16歲但未滿21歲,則須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向婚姻登記官出示未成年人士結婚同意書。
香港婚姻註冊三種方式
根據場地不同,在香港舉行婚禮儀式可分為3種方式:
- 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須在監禮人和見證人的見證下註冊結婚
- 在法定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須於合資格的神職人員見證下註冊結婚
- 在宴會場地或其他地方舉行婚禮,須於婚姻監禮人(證婚律師)的見證下註冊結婚

香港結婚註冊流程
香港註冊結婚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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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 排程需知 |
1.選擇婚姻登記場所 | - |
2.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 實際遞交通知書前12天或14天內完成預約 |
3.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 可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結婚日期前3個月的首個工作天 |
4.等待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 須公開展示15天,並等待審核 |
5.舉行婚禮 | 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須於遞交通知書後3個月內完成婚禮儀式 |
1.選擇婚姻登記場所
在香港,您可於婚姻登記處、特許禮拜場所或各式宴會場地舉行婚禮儀式,根據您預計舉行婚禮的地點,您需要到相應的場所遞交通知書,下面為您整理不同婚禮場地的通知書遞交場所:
擬結婚通知書遞交處一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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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結婚場地 | 通知書遞交處 |
大會堂婚姻登記處、紅棉路婚姻登記處 | 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
其他婚姻登記處 | 尖沙咀、沙田、屯門婚姻登記處 |
特許禮拜場所、香港其他場地 | 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尖沙咀、沙田、屯門婚姻登記處 |
婚姻登記處的詳細資訊可參考:婚姻登記處地址及辦公時間
2.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擬結婚通知書可由婚姻監禮人遞交,或由擬結婚兩人中的至少其中一方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遞交。若您選擇親自前往,則須先經過預約後才能遞交通知書,您可透過【網上預約】或24小時電話預約(3102 3883)。
2-1.遞交通知書的預約期限
可遞交結婚通知書的最早日期為:舉行婚禮3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依據新人選擇的遞交場所不同,預約遞交通知書的具體期限亦不同,下面為您詳細介紹遞交通知書的預約期限:
擬結婚場所 | 遞交通知書的預約期限 |
婚姻登記處 | 實際遞交日期前的14日內須完成預約 |
特許禮拜場所 | 實際遞交日期前的12日內須完成預約 |
婚宴或其他場地 | 實際遞交日期前的12日內須完成預約 |
2-2.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預約成功者,須由至少其中一方,於預約指定的日期及時間,親自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記處/辦事處遞交通知書,向該單位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旅行證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以及以【指定表格】形式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並繳交費用$305。您亦可以事先於【網上填報】婚姻登記所需之詳細資料,下面為您列出各身份所需填寫之資訊:
已滿21歲 | 未滿21歲 | 曾離婚 | 鰥夫或寡婦 |
・香港身分證或有效的旅行證件 ・全名 ・婚姻狀況 ・職業 ・年齡 ・住址 ・雙方父母姓名 | ・香港身分證或有效的旅行證件 ・全名 ・婚姻狀況 ・職業 ・年齡 ・住址 ・雙方父母姓名 ・未成年人士結婚同意書 | ・香港身分證或有效的旅行證件 ・全名 ・婚姻狀況 ・職業 ・年齡 ・住址 ・雙方父母姓名 ・*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 | ・香港身分證或有效的旅行證件 ・全名 ・婚姻狀況 ・職業 ・年齡 ・住址 ・雙方父母姓名 ・先前的結婚證明 ・前配偶的死亡證明書 |
*如果擬結婚人士為離婚人士,遞交通知書時必須提交由管轄法院所發出有關其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作為證明;並在舉行婚禮前,向婚姻登記官遞交一份蓋有印章的法院最後判令的核證副本。
3.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並等待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擬結婚通知書須在「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婚姻登記官會於展示期間審核,通常約需1個月,若無異議,就會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獲簽發後新人即可按《婚姻條例》規定締結婚姻。
4.簽發後預約婚姻登記場所,並舉行婚禮
依約遞交通知書時,您可根據登記處當時提供選擇的所餘檔期,挑選心儀的婚禮日期及時間,可舉行婚禮的有效日期為遞交通知書後15天-3個月內(須先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逾期則作廢,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婚姻註冊處排期注意事項
若您打算於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且有心儀的婚禮日期,建議可在網上預約遞交通知書時,同時登記禮堂預留之「優先籌號」,系統會根據您預約的日期排序,並分發籌號。需注意的是,登記籌號僅確保您有機會選擇禮堂時段,但不保證一定能選到您想要的時段,選擇時段的優先權視您手中籌號的排序而定,登記時間越早,獲得的籌號越前面。預約日期當天,您必須準時到指定婚姻登記處/辦事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辦理手續時,登記處會根據您手中的籌號,按照先後次序供新人選擇心儀的婚禮時段,若未依時抵達,「通知書遞交預約」及「所獲籌號」均會作廢。
若您無計劃特定的結婚日期,或錯過14天內的預約服務期限,則可視當時所提供之空檔,預約一個日期,並於該日期至您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預約遞交通知書的日期須為上網預約當天後的12個工作天內任何一天)。

結婚註冊費用
結婚註冊費用可分為2部分:結婚通知書存檔及展示費用、婚姻監禮人價錢。結婚通知書存檔及展示的費用為$305,婚姻監禮人的具體價錢則視您選擇的方式而定,您可以選擇聘請【證婚律師】,或是於婚姻登記處辦理。下面為您列出詳細費用:
香港結婚註冊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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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 費用 |
結婚通知書存檔及展示 | $305 |
律師證婚 | $3,000-$7,500 |
婚姻登記處辦理(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 $715 |
婚姻登記處辦理(星期六下午至星期日) | $1,935 |
婚姻註冊處流程
新人若選擇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儀式,應遵循以下流程:
- 預約時間: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新人即可預約想要的婚禮時間。
- 準備工作:婚禮前,新人需要準備好相關文件,如身份證、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等。
- 準時到達:新人須在預約時間的15分鐘前抵達指定的婚姻登記處,並需有兩位成年人作為見證人陪同出席、簽署證明文件。
- 舉行儀式: 在婚姻登記官的主持下,新人會進行宣誓,並交換戒指。新人可以邀請親友到場觀禮。
- 簽署文件: 兩位新人和兩位見證人需要在一式兩份的結婚證書上簽字。
- 領取證書: 儀式結束後,婚姻登記官會將其中一份證書交給新人雙方,另一份則保存在婚姻登記處。

海外註冊結婚流程
近年來,「旅行結婚」越來越受歡迎,日本、美國...等地皆是熱門選擇,如果新人選擇在日本結婚,只需在結婚當天前往區役所辦理簡單的手續,即可獲得由政府機關頒發的「婚姻届受理証明書」,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結婚證;在美國,不同州的註冊方式有所差異,其中以拉斯維加斯最為方便,婚禮可在幾小時內完成,且費用低廉。需注意的是,新人在海外結婚後,回港務必要通知入境事務處更新婚姻狀況,才算完成所有註冊手續。

香港結婚登記的常見問題
如果婚禮改期,需要重新遞交結婚通知書嗎?
新人需在婚禮前至少15天向婚姻登記處提交「結婚通知書」並公開展示,待審核成功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婚禮需在提交通知書後的3個月內舉行,故如果婚禮更改後的日期超過此3個月的期限,則必須重新申請。
在香港結婚一定要見證人嗎?
是的,在香港註冊結婚,無論是在婚姻登記處、特許禮拜場所或其他場地辦理,都需要兩位年滿18歲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人須在結婚證書上簽字,以證明婚姻的合法性。
能否邀請朋友、家人或其他重要人士擔任婚姻監禮人?
可以,但根據法律資格條件第3段訂明:「任何人士如欲獲得委任為婚姻監禮人,均須完成登記官所指明的為施行《條例》而籌辦的培訓課程。為使申請人可符合資格條件第3段,登記官將在收到申請書後,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邀請那些符合資格條件第1及2段的申請人參加由登記官舉辦的培訓課程。」故若新人有此需求,應提前規劃,以配合婚期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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