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婚費用總整理,法院費用、離婚律師價錢一次看
香港離婚費用通常包含法院費用及律師費用,費用會根據離婚方式、案件複雜度及律師知名度、經驗、服務內容...等因素而有差異,若雙方對離婚協議事項有共識,所需花費的離婚費用較低;若是單方面申請離婚,則花費會依照對方是否抗辯而異。本文將為您整理離婚手續費用、離婚律師收費、節省離婚費用的方式、離婚程序、離婚所需時間...等與離婚相關的信息,幫助您了解如何才能順利離婚,守護自身權益。

香港離婚手續費用
香港離婚手續費用主要取決於離婚方式及案件複雜度,雙方同意離婚的費用通常比單方面申請離婚低,而案件若涉及子女撫養權、贍養費或財產分配爭議,需要進行額外的法律程序,因此費用會再更高,以下為您整理共同申請離婚與單方面離婚的手續費用及法院費用:
法庭收費項目 | 共同申請離婚 | 單方面申請離婚 (配偶未提出抗辯) | 單方面申請離婚 (配偶提出抗辯) |
存檔費 | $630 | $630 | $630 |
特別程序案件 | $630 | $630 | - |
抗辯案件 | - | - | $1,045 |
共同申請離婚
共同申請離婚手續費用約為$1,260,若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且沒有資產分配爭議,並對子女撫養權達成共識,只需要填妥共同申請書,並連同結婚證明書正本,交至家事法庭登記處,並繳交存檔費$630及特別程序案件表費用$630,即可完成離婚程序。
單方面申請離婚
單方面離婚手續費用視對方是否提出抗辯而定:
- 若配偶未提出抗辯:$1,260 = 存檔費$630+特別程序案件表行政費用$630。
- 若配偶提出抗辯:$1,675 = 存檔費630+抗辯案件表行政費用$1,045。
其他法院費用
以下為您整理其他離婚法庭所需費用:
- 離婚法院蓋章離婚呈請書兩份:$56(每份$28)
- 離婚法院蓋章離婚暫准令兩份:$56(每份$28)
- 離婚法院蓋章附屬濟助令兩份:$56(每份$28)
- 影印費、郵費、交通費及其他費用
- 專家證人費用(如有需要)
離婚律師收費
香港離婚律師費會因律師經驗和聲譽、案件複雜度、服務內容、是否需要額外服務...等因素而異,以下將為您整理影響離婚律師費的因素:
- 律師經驗和聲譽:通常經驗豐富、聲譽良好的律師收費較高 。
- 案件複雜度:案件若涉及子女撫養權、贍養費或財產分配...等較複雜的事項,律師需要花費更多時間和精力處理,因此律師收費也會更高。
- 服務範圍:離婚律師費通常會因服務範圍而異,若您只需要律師協助處理基本離婚手續,則所需費用較低;若您需要律師協助協商、調解,或是擔任答辯人,則費用會更高。
如何節省離婚費用?
香港離婚案件費用依案情而定,尤其是涉及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等複雜問題時,最高可能需要數十萬,以下將為您介紹該如何有效節省離婚費用:
離婚手續雙方同意
無爭議離婚是最省錢的離婚方式,因為無爭議離婚代表雙方對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等事項已達成共識,不需要法院裁決,無爭議離婚的法庭出庭次數較少且律師介入程度較低,因此律師費用和法院費用也較低。
雖然大部分的離婚當事人都希望盡可能降低離婚費用,但若您與配偶對離婚協議內容無法達成共識,建議您先聘請律師,由律師與對方協商離婚條款,為您爭取最佳權益。
離婚手續單方提出
若離婚手續由單方提出,節省離婚費用的關鍵在於避免進入爭議性程序並採取有效的協商策略,提出離婚的一方應盡可能與對方達成共識,提前釐清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等重要事項,以減少對方抗辯的機會,從而降低律師費用和法庭費用。
此外,無論是否已經正式分居,或是否透過法律程序申請離婚,都可以考慮利用家事調解服務訂立離婚協議,減少婚姻訴訟所需的高昂費用,並縮短離婚所需的時間。
香港離婚程序
香港離婚程序大致可分為以下3個步驟:

提出離婚申請
提出離婚申請時,程序會因「共同申請離婚」或「單方面申請離婚」而異:
- 共同申請離婚:雙方需要向法院證明已分居至少連續一年,或是申請離婚前已分居不少於一年,並向法院遞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並將共同申請書連同結婚證明正本或核證副本交至家事法庭登記處,並繳交存檔費。
- 單方面申請離婚:申請人需向法院提交離婚呈請書,並提供配偶通姦、配偶行為不合理、分居至少連續一年或兩年、或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一年...等婚姻終結的證據,並在提交申請後,由專人或郵寄方式將離婚呈請書送達對方,對方收到呈請書後,有權對離婚提出異議。此外,若申請人有未滿18歲的子女,離婚呈請書中也必須訂明子女撫養權、探視權安排、贍養費金額...等事項的建議,包含贍養費匯入時間、金額、匯入帳戶信息...等細節。若您擔心手續繁複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或是不知道該如何填寫法律程序通知書、文件送達認收書...等書狀,建議您聘用專業律師,由律師為您處理法律文件,順利完成離婚程序。
法庭審理
法庭審理程序會因「共同申請離婚」或「單方面申請離婚」而異:
- 共同申請離婚:家事法庭收到同意書及共同申請書後,會將其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申請人繳交行政費用後,法庭便會頒布暫准判令,一般而言,此過程不需雙方親自出庭。
- 單方面申請離婚:若對方沒有提交答辯書,案件就會被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中,若證據充分,法官審閱證據後,就會頒布暫准判令解決婚姻關係;若對方提出答辯書表明不願離婚,案件就會被列入抗辯案件表,此階段法院會先頒布暫准判令解除婚姻關係,但後續聆訊中,法官若認為離婚證據不足,便會取消暫准判令,並駁回離婚申請。
申請絕對判令
無論是共同申請離婚還是單方面申請離婚,在法庭頒布暫准判令後六個星期,申請人就可以向法庭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正式解除婚姻關係;需注意的是,如果有子女,法庭需要先確認子女撫養權、探視權、安置狀態...等安排符合子女利益,才會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
在香港不用律師協助完成離婚手續的注意事項
在香港,夫妻若對離婚條件沒有異議,也可以選擇不聘請律師協助,自行完成離婚手續,但單方面離婚手續較為繁雜,所需要的法律文件也較多,較難自行完成離婚手續,以下將為您整理不用律師協助完成離婚手續的應注意事項:
雙方同意離婚,且對離婚條件沒有爭議
雙方若對離婚決定達成共識,需自行完成以下程序:
- 雙方共同填寫離婚申請書,並在申請書上簽字。
- 需自行至家事法院提交申請書及結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並繳交法庭行政費用。
- 若法庭認為雙方符合離婚條件,會頒布暫准判令解除婚姻關係。
- 六個星期後,申請人可自行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
提醒您,自行申請離婚程序時,除了上述的法律文件外,也必須自行準備財產證明文件、離婚協議內容書...等相關文件,若文件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可能認為雙方不符合離婚條件,或是因為協議書內容而認定未成年子女未來可能無法得到妥善照護,法官便會駁回離婚申請。
單方面離婚
單方面離婚需要準備的法律文件及程序較多,包含:婚姻終結證據、離婚申請書、將呈請書送達答辯人、答辯書、屬實申述...等,建議您若計畫採取單方面離婚,應聘請專業律師為您蒐集證據、準備相關文件及陪同法庭聆訊,確保順利完成離婚程序。
離婚手續時間
離婚手續所需時間會因案件複雜度和雙方是否同意離婚而異,以下將分別為您整理雙方同意離婚及單方離婚的時間:
雙方同意離婚時間
如果雙方均同意離婚,且就子女撫養權、贍養費和財產分配等問題達成共識,最快可在6-7個月內取得暫准判令,且收到暫准判令後6星期即可申請絕對判令,正式終結婚姻關係。
單方離婚時間
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離婚,或雙方對離婚條件有爭議,則離婚程序所需時間會較長,實際時間依法庭聆訊時間而定,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數年才能完成離婚程序。
想要快速離婚就找專業離婚律師!
若您希望快速而順利地完成離婚手續,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專業律師不僅能提供子女扶養權、財產分配...等敏感議題的法律諮詢與協議擬定,還能確保所有文件準確無誤,減少因程序錯誤或文件遺漏導致的延誤,專業離婚律師也擁有豐富的離婚案件處理經驗,能夠有效引導您完成每個步驟,使離婚過程更加流暢。若您希望節省時間、減少離婚壓力,並確保順利完成離婚程序,守護自身權益,建議您聘用離婚律師為您處理離婚相關事宜,若您正在尋找經驗豐富的離婚律師,只要點選【免費取得報價】回答幾個簡單的問題,就會有經驗豐富且符合您需求的離婚律師向您報價,過程方便快速!
常見問題
最快離婚方法是什麼?
在香港,最快的離婚方法是雙方協議離婚,因為雙方已經對於子女撫養、財產分配和撫養費...等問題的意見一致,因此無需爭論離婚條件,能避免冗長的法庭審理程序。
除了雙方需要就離婚協議達成一致,也需要滿足下列條件,才能完成最快離婚手續:
- 申請提出當日,其中一方須以香港為居籍。
- 提出申請當日的3年連續時間內,雙方其中一方須常居於香港。
香港夫妻分房多久可訴請離婚?
若雙方同意離婚,則需分居至少一年,才能訴請離婚;若單方面訴請離婚,需分居至少連續兩年或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一年,才能訴請離婚。需注意的是,「分居」不一定指住在不同地址,若雙方經濟狀況皆不佳,難以另租處所,申請人只要能證明雙方分房分牀、沒有共同起居飲食或沒有親密行為,同樣可視為雙方婚姻關係破裂,向法院申請離婚。
若配偶失蹤,如何向法院申請離婚文件替代送達方式?
若配偶失蹤,導致離婚文件無法送達對方,您可提出郵寄回執證明您已嘗試將呈請書送達配偶,但未能成功,並向家事法庭申請替代送達,經法院批准後,您便可以將離婚呈請書刊登在報章上,作為替代送達手續。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若由單方提起離婚後,對方不同意離婚,則申請人必須向法院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常見證明原因如下:
- 配偶曾與人通姦,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他/她共同生活。
- 配偶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他/她共同生活。
- 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
- 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已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1年。
結婚未滿一年可以申請離婚嗎?
通常若雙方結婚未滿一年,不可向香港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除非離婚申請人或呈請人遭遇到非常特殊或極端的情況(例如:家暴),或對方行為異常敗壞,才能向法院申請離婚。
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在香港,離婚後財產分配是基於「公平合理」的原則,法院會考慮夫妻雙方的經濟需求、貢獻、婚姻期間的角色以及子女的利益分配財產,並不一定會平均分配,以下為您整理法院的考量要素:
- 雙方經濟需求和能力:法院會檢視夫妻雙方的經濟需求和未來的收入能力,並分配較多財產給經濟能力較弱的一方作為其未來的保障。
- 婚姻中的貢獻:婚姻中的貢獻不僅指經濟貢獻,還包括對家庭的非經濟貢獻(例如:照顧子女和家庭),法院會一併考量經濟貢獻與非經濟貢獻,並將較多財產分配給貢獻較多的一方。
- 雙方生活標準和需求:法院會參考婚姻期間的生活標準,確保財產分配後雙方能維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 子女利益:若有未成年子女,法院會優先考量子女的最佳利益,包括:撫養費、生活所需及教育費...等,並將較多財產分配給擁有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一方。